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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愿之例

27 耶和华对摩西说: 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人还特许的愿,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。 你估定的,从二十岁到六十岁的男人,要按圣所的平,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, 若是女人,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。 若是从五岁到二十岁,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,女子估定十舍客勒。 若是从一月到五岁,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,女子估定三舍客勒。 若是从六十岁以上,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,女人估定十舍客勒。 他若贫穷,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,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。

“所许的若是牲畜,就是人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,凡这一类献给耶和华的,都要成为圣。 10 人不可改换,也不可更换,或是好的换坏的,或是坏的换好的。若以牲畜更换牲畜,所许的与所换的都要成为圣。 11 若牲畜不洁净,是不可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,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。 12 祭司就要估定价值,牲畜是好是坏,祭司怎样估定,就要以怎样为是。 13 他若一定要赎回,就要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。

14 “人将房屋分别为圣,归给耶和华,祭司就要估定价值。房屋是好是坏,祭司怎样估定,就要以怎样为定。 15 将房屋分别为圣的人,若要赎回房屋,就必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房屋仍旧归他。

16 “人若将承受为业的几分地分别为圣,归给耶和华,你要按这地撒种多少估定价值,若撒大麦一贺梅珥,要估价五十舍客勒。 17 他若从禧年将地分别为圣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价为定。 18 倘若他在禧年以后将地分别为圣,祭司就要按着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数推算价值,也要从你所估的减去价值。 19 将地分别为圣的人若定要把地赎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归他。 20 他若不赎回那地,或是将地卖给别人,就再不能赎了。 21 但到了禧年,那地从买主手下出来的时候,就要归耶和华为圣,和永献的地一样,要归祭司为业。 22 他若将所买的一块地,不是承受为业的,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, 23 祭司就要将你所估的价值给他推算到禧年,当日他要以你所估的价银为圣,归给耶和华。 24 到了禧年,那地要归卖主,就是那承受为业的原主。 25 凡你所估定的价银都要按着圣所的平,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。

26 “唯独牲畜中头生的,无论是牛是羊,既归耶和华,谁也不可再分别为圣,因为这是耶和华的。 27 若是不洁净的牲畜生的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;若不赎回,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卖了。

28 “但一切永献的,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,无论是人,是牲畜,是他承受为业的地,都不可卖,也不可赎。凡永献的,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。 29 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,必被治死。

十输其一

30 “地上所有的,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,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。 31 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,就要加上五分之一。 32 凡牛群羊群中,一切从杖下经过的,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。 33 不可问是好是坏,也不可更换;若定要更换,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,不可赎回。”

34 这就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。

许愿的条例

27 耶和华对摩西说: “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。

“如果有人许下特别的愿,以付身价的方式奉献一个人给耶和华,就要为被奉献者估定身价。 以圣所的秤为准,要为二十至六十岁的男子估价五百五十克银子, 女子则估价三百三十克银子; 五至二十岁的男子估价二百二十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一百一十克银子; 满月至五岁的男子估价五十五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三十三克银子; 六十岁以上的男子估价一百六十五克银子,女子则估价一百一十克银子。 如果许愿的人因贫穷而负担不起,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,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价。

“如果有人许愿献牲畜给耶和华作供物,所献的牲畜就会成为圣物。 10 不可更换所献的牲畜,不可以坏换好,也不可以好换坏。如果更换,两头牲畜都会成为圣物。 11 如果许愿献的是不洁净的牲畜,即不能献给耶和华作供物的牲畜,那人就要把牲畜带到祭司面前, 12 由祭司评定它的好坏,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13 那人如果有意赎回,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。

14 “如果有人把房子献给耶和华,祭司就要评定房子的好坏,祭司估价多少就是多少。 15 那人如果想赎回房子,必须支付祭司估定的价值,再加付五分之一,房子便仍归他所有。

16 “如果有人把自己继承的部分土地献给耶和华,祭司就要按照土地的播种量来估价,撒二十公斤大麦种子的土地值五百五十克银子。 17 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献土地,所估的价便是定价。 18 如果是在禧年以后献的,祭司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,估价要逐年减低。 19 如果那人想赎回所献的土地,要在估价的基础上加付五分之一,土地便仍归他所有。 20 他如果没有赎回土地,而是卖给别人,便再也不能赎回。 21 到了禧年,那土地要像永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一样归耶和华,成为祭司的产业。

22 “如果献给耶和华的土地不是自己的产业,而是买来的, 23 祭司就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。那人要当天付清地价,地价归耶和华。 24 到了禧年,他要把所献的土地归还原主。 25 所有价银的称量要以圣所的秤为准,即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[a]

26 “洁净牲畜的头胎,无论是牛是羊,已经属于耶和华,任何人不可再把它献给耶和华。 27 如果是不洁净牲畜的头胎,他可以在祭司的估价基础上,加付五分之一把它赎回;如果不赎回,就要按估价把它卖掉。 28 凡永远献上的[b],不论是人、牲畜或是田产,都不可卖掉,也不可赎回,因为这一切都属于耶和华,是至圣的。 29 凡永远献上的人不可被赎回,必须被处死。

30 “土地的所有出产中,不论是谷物还是树上的果实,十分之一属于耶和华,是圣物。 31 如果有人想从那十分之一中赎回一部分,他要加付估价的五分之一。 32 至于牛羊,要让它们从牧人的杖下经过,每数十只,第十只属于耶和华,是圣物。 33 不论是好是坏,不可挑拣,不可更换。如果更换,两只都要归耶和华,不可赎回。”

34 以上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借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的诫命。

Footnotes

  1. 27:25 一舍客勒约合十一克。
  2. 27:28 永远献上的”指完全献给耶和华、永不可赎回的人或物,一般要被毁灭。此律多适用于战争中被攻占的城邑或战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