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婚姻

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,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过,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

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丈夫才有权;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妻子才有权。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,除非双方同意,才可以暂时分房,以便专心祈祷。以后,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,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。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,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,有的是这样,有的是那样。

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。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,就应该结婚,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。 10 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实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 11 若是离开了,妻子不可再嫁别人,只能与丈夫复合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
12 至于其他的人,主没有吩咐什么,但我要说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乐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应离弃妻子。 13 同样,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乐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应离弃丈夫。 14 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。同样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。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。 15 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,就让他离开好了。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。上帝呼召我们,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。 16 你这做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做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 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。 18 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,不必消除割礼;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,也不必去受割礼。 19 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,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。 20 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 21 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,不必因此而烦恼。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,也不要放过机会。 22 因为,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,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,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。 23 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,不要做人的奴隶。 24 弟兄姊妹,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

25 关于独身的问题,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为祂忠心的仆人,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。

26 鉴于目前时势艰难,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。 27 已经有妻子的,就不要设法摆脱她;还没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着结婚。 28 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,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。

29 弟兄们,我告诉你们,时日不多了,从今以后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的; 30 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欢喜的,要像不欢喜的;置业的,要像一无所有的。 31 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。

32 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。 33 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妻子, 34 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;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丈夫。 35 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,不是要束缚你们,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们殷勤、专心事奉主。

36 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,女方的年纪也够大,自己又情欲难禁,就成全他的心愿,让他们结婚吧!这并不算犯罪。 37 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结婚,这样做也好。 38 所以,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,但不结婚则更好。

39 丈夫还活着的时候,妻子必须忠于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。 40 然而,照我的意见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。

論婚姻

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過,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

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,過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丈夫才有權;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妻子才有權。 夫妻不可虧負彼此的需要,除非雙方同意,才可以暫時分房,以便專心祈禱。以後,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。 我這番話是准許你們結婚,並不是命令你們結婚。 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,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,有的是這樣,有的是那樣。

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。 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,就應該結婚,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。 10 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實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 11 若是離開了,妻子不可再嫁別人,只能與丈夫復合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

12 至於其他的人,主沒有吩咐什麼,但我要說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樂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應離棄妻子。 13 同樣,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樂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應離棄丈夫。 14 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聖潔了。同樣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聖潔了。否則你們的孩子就是不潔淨的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。 15 倘若不信的一方堅持要離開的話,就讓他離開好了。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必勉強。上帝呼召我們,原是要我們和睦相處。 16 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 各人應當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這是我對各教會的吩咐。 18 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,不必消除割禮;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,也不必去受割禮。 19 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,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。 20 各人應當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。 21 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,不必因此而煩惱。不過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,也不要放過機會。 22 因為,如果你蒙召信主時是奴隸,現在則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,現在則是基督的奴僕。 23 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,不要做人的奴隸。 24 弟兄姊妹,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。

25 關於獨身的問題,主並沒有給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為祂忠心的僕人,就向你們提供一些意見。

26 鑒於目前時勢艱難,我認為各人最好是安於現狀。 27 已經有妻子的,就不要設法擺脫她;還沒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著結婚。 28 男婚女嫁並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,我是盼望你們能夠免去這些苦惱。

29 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時日不多了,從今以後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的; 30 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歡喜的,要像不歡喜的;置業的,要像一無所有的。 31 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。

32 我希望你們無牽無掛。未婚的男子可以專心於主的事,想著怎樣討主的喜悅。 33 但已婚的男子掛慮世上的事,想著如何取悅妻子, 34 難免分心。沒有丈夫的婦女和處女可以專心於主的事,叫身體和心靈都聖潔;已婚的婦女掛慮世上的事,想著如何取悅丈夫。 35 我這樣說是為了你們的好處,不是要束縛你們,是要鼓勵你們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們殷勤、專心事奉主。

36 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,女方的年紀也夠大,自己又情慾難禁,就成全他的心願,讓他們結婚吧!這並不算犯罪。 37 如果這人心裡確信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結婚,這樣做也好。 38 所以,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,但不結婚則更好。

39 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妻子必須忠於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給信主的弟兄。 40 然而,照我的意見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