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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 到 你 们 信 上 所 提 的 事 , 我 说 男 不 近 女 倒 好 。

但 要 免 淫 乱 的 事 , 男 子 当 各 有 自 己 的 妻 子 ; 女 子 也 当 各 有 自 己 的 丈 夫 。

丈 夫 当 用 合 宜 之 分 待 妻 子 ; 妻 子 待 丈 夫 也 要 如 此 。

妻 子 没 有 权 柄 主 张 自 己 的 身 子 , 乃 在 丈 夫 ; 丈 夫 也 没 有 权 柄 主 张 自 己 的 身 子 , 乃 在 妻 子 。

夫 妻 不 可 彼 此 亏 负 , 除 非 两 相 情 愿 , 暂 时 分 房 , 为 要 专 心 祷 告 方 可 ; 以 後 仍 要 同 房 , 免 得 撒 但 趁 着 你 们 情 不 自 禁 , 引 诱 你 们 。

我 说 这 话 , 原 是 准 你 们 的 , 不 是 命 你 们 的 。

我 愿 意 众 人 像 我 一 样 ; 只 是 各 人 领 受 神 的 恩 赐 , 一 个 是 这 样 , 一 个 是 那 样 。

我 对 着 没 有 嫁 娶 的 和 寡 妇 说 , 若 他 们 常 像 我 就 好 。

倘 若 自 己 禁 止 不 住 , 就 可 以 嫁 娶 。 与 其 欲 火 攻 心 , 倒 不 如 嫁 娶 为 妙 。

10 至 於 那 已 经 嫁 娶 的 , 我 吩 咐 他 们 ; 其 实 不 是 我 吩 咐 , 乃 是 主 吩 咐 说 : 妻 子 不 可 离 开 丈 夫 ,

11 若 是 离 开 了 , 不 可 再 嫁 , 或 是 仍 同 丈 夫 和 好 。 丈 夫 也 不 可 离 弃 妻 子 。

12 我 对 其 馀 的 人 说 , 不 是 主 说 , : 倘 若 某 弟 兄 有 不 信 的 妻 子 , 妻 子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,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妻 子 。

13 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,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,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。

14 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,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就 因 着 丈 夫 ( 原 文 是 弟 兄 ) 成 了 圣 洁 ; 不 然 ,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,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。

15 倘 若 那 不 信 的 人 要 离 去 , 就 由 他 离 去 罢 ! 无 论 是 弟 兄 , 是 姐 妹 , 遇 着 这 样 的 事 都 不 必 拘 束 。 神 召 我 们 原 是 要 我 们 和 睦 。

16 你 这 作 妻 子 的 , 怎 麽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丈 夫 呢 ? 你 这 作 丈 夫 的 , 怎 麽 知 道 不 能 救 你 的 妻 子 呢 ?

17 只 要 照 主 所 分 给 各 人 的 , 和 神 所 召 各 人 的 而 行 。 我 吩 咐 各 教 会 都 是 这 样 。

18 有 人 已 受 割 礼 蒙 召 呢 , 就 不 要 废 割 礼 ; 有 人 未 受 割 礼 蒙 召 呢 , 就 不 要 受 割 礼 。

19 受 割 礼 算 不 得 甚 麽 , 不 受 割 礼 也 算 不 得 甚 麽 , 只 要 守 神 的 诫 命 就 是 了 。

20 各 人 蒙 召 的 时 候 是 甚 麽 身 分 , 仍 要 守 住 这 身 分 。

21 你 是 作 奴 隶 蒙 召 的 麽 ? 不 要 因 此 忧 虑 ; 若 能 以 自 由 , 就 求 自 由 更 好 。

22 因 为 作 奴 仆 蒙 召 於 主 的 , 就 是 主 所 释 放 的 人 ; 作 自 由 之 人 蒙 召 的 , 就 是 基 督 的 奴 仆 。

23 你 们 是 重 价 买 来 的 , 不 要 作 人 的 奴 仆 。

24 弟 兄 们 , 你 们 各 人 蒙 召 的 时 候 是 甚 麽 身 分 , 仍 要 在 神 面 前 守 住 这 身 分 。

25 论 到 童 身 的 人 , 我 没 有 主 的 命 令 , 但 我 既 蒙 主 怜 恤 能 作 忠 心 的 人 , 就 把 自 己 的 意 见 告 诉 你 们 。

26 因 现 今 的 艰 难 , 据 我 看 来 , 人 不 如 守 素 安 常 才 好 。

27 你 有 妻 子 缠 着 呢 , 就 不 要 求 脱 离 ; 你 没 有 妻 子 缠 着 呢 , 就 不 要 求 妻 子 。

28 你 若 娶 妻 , 并 不 是 犯 罪 ; 处 女 若 出 嫁 , 也 不 是 犯 罪 。 然 而 这 等 人 肉 身 必 受 苦 难 , 我 却 愿 意 你 们 免 这 苦 难 。

29 弟 兄 们 , 我 对 你 们 说 , 时 候 减 少 了 。 从 此 以 後 , 那 有 妻 子 的 , 要 像 没 有 妻 子 ;

30 哀 哭 的 , 要 像 不 哀 哭 ; 快 乐 的 , 要 像 不 快 乐 ; 置 买 的 , 要 像 无 有 所 得 ;

31 用 世 物 的 , 要 像 不 用 世 物 , 因 为 这 世 界 的 样 子 将 要 过 去 了 。

32 我 愿 你 们 无 所 ? 虑 。 没 有 娶 妻 的 , 是 为 主 的 事 ? 虑 , 想 怎 样 叫 主 喜 悦 。

33 娶 了 妻 的 , 是 为 世 上 的 事 ? 虑 , 想 怎 样 叫 妻 子 喜 悦 。

34 妇 人 和 处 女 也 有 分 别 。 没 有 出 嫁 的 , 是 为 主 的 事 ? 虑 , 要 身 体 、 灵 魂 都 圣 洁 ; 已 经 出 嫁 的 , 是 为 世 上 的 事 ? 虑 , 想 怎 样 叫 丈 夫 喜 悦 。

35 我 说 这 话 是 为 你 们 的 益 处 , 不 是 要 牢 笼 你 们 , 乃 是 要 叫 你 们 行 合 宜 的 事 , 得 以 殷 勤 服 事 主 , 没 有 分 心 的 事 。

36 若 有 人 以 为 自 己 待 他 的 女 儿 不 合 宜 , 女 儿 也 过 了 年 岁 , 事 又 当 行 , 他 就 可 随 意 办 理 , 不 算 有 罪 , 叫 二 人 成 亲 就 是 了 。

37 倘 若 人 心 里 坚 定 , 没 有 不 得 已 的 事 , 并 且 由 得 自 己 作 主 , 心 里 又 决 定 了 留 下 女 儿 不 出 嫁 , 如 此 行 也 好 。

38 这 样 看 来 , 叫 自 己 的 女 儿 出 嫁 是 好 , 不 叫 他 出 嫁 更 是 好 。

39 丈 夫 活 着 的 时 候 , 妻 子 是 被 约 束 的 ; 丈 夫 若 死 了 , 妻 子 就 可 以 自 由 , 随 意 再 嫁 , 只 是 要 嫁 这 在 主 里 面 的 人 。

40 然 而 按 我 的 意 见 , 若 常 守 节 更 有 福 气 。 我 也 想 自 己 是 被 神 的 灵 感 动 了 。

论婚姻

关于你们信上所写的事,我认为男人不亲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过,为了避免发生淫乱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

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,过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丈夫才有权;丈夫也无权支配自己的身体,妻子才有权。 夫妻不可亏负彼此的需要,除非双方同意,才可以暂时分房,以便专心祈祷。以后,二人仍要恢复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们情不自禁的时候引诱你们。 我这番话是准许你们结婚,并不是命令你们结婚。 虽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样独身,但每个人从上帝所领受的恩赐不同,有的是这样,有的是那样。

至于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们若能像我一样就好了。 但如果他们不能自制,就应该结婚,因为与其欲火攻心还不如结婚为好。 10 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实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 11 若是离开了,妻子不可再嫁别人,只能与丈夫复合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
12 至于其他的人,主没有吩咐什么,但我要说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乐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应离弃妻子。 13 同样,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乐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应离弃丈夫。 14 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圣洁了。同样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圣洁了。否则你们的孩子就是不洁净的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。 15 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,就让他离开好了。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。上帝呼召我们,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。 16 你这做妻子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做丈夫的,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 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。 18 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,不必消除割礼;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,也不必去受割礼。 19 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,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。 20 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 21 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,不必因此而烦恼。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,也不要放过机会。 22 因为,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,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,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。 23 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,不要做人的奴隶。 24 弟兄姊妹,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。

25 关于独身的问题,主并没有给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为祂忠心的仆人,就向你们提供一些意见。

26 鉴于目前时势艰难,我认为各人最好是安于现状。 27 已经有妻子的,就不要设法摆脱她;还没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着结婚。 28 男婚女嫁并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总免不了许多人生的苦恼,我是盼望你们能够免去这些苦恼。

29 弟兄们,我告诉你们,时日不多了,从今以后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的; 30 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欢喜的,要像不欢喜的;置业的,要像一无所有的。 31 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为现今的世界很快就要过去了。

32 我希望你们无牵无挂。未婚的男子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想着怎样讨主的喜悦。 33 但已婚的男子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妻子, 34 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的妇女和处女可以专心于主的事,叫身体和心灵都圣洁;已婚的妇女挂虑世上的事,想着如何取悦丈夫。 35 我这样说是为了你们的好处,不是要束缚你们,是要鼓励你们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们殷勤、专心事奉主。

36 若有人觉得对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处,女方的年纪也够大,自己又情欲难禁,就成全他的心愿,让他们结婚吧!这并不算犯罪。 37 如果这人心里确信自己没有结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结婚,这样做也好。 38 所以,与未婚妻完婚是对的,但不结婚则更好。

39 丈夫还活着的时候,妻子必须忠于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给信主的弟兄。 40 然而,照我的意见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灵感动才说这番话的。

論婚姻

關於你們信上所寫的事,我認為男人不親近女人是好的。 不過,為了避免發生淫亂的事,男婚女嫁也合情合理。

夫妻雙方都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,過正常的夫妻生活。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丈夫才有權;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妻子才有權。 夫妻不可虧負彼此的需要,除非雙方同意,才可以暫時分房,以便專心祈禱。以後,二人仍要恢復正常的夫妻生活,免得撒旦趁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引誘你們。 我這番話是准許你們結婚,並不是命令你們結婚。 雖然我希望人人都像我一樣獨身,但每個人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不同,有的是這樣,有的是那樣。

至於那些未婚的和寡居的,他們若能像我一樣就好了。 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,就應該結婚,因為與其慾火攻心還不如結婚為好。 10 我也吩咐那些已婚的人,其實不是我吩咐,而是主吩咐:妻子不可離開丈夫, 11 若是離開了,妻子不可再嫁別人,只能與丈夫復合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

12 至於其他的人,主沒有吩咐什麼,但我要說,如果某弟兄的妻子不信主,但樂意和他同住,他就不應離棄妻子。 13 同樣,如果某姊妹的丈夫不信主,但樂意和她同住,她就不應離棄丈夫。 14 因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而得以聖潔了。同樣,不信的妻子也因丈夫而得以聖潔了。否則你們的孩子就是不潔淨的,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。 15 倘若不信的一方堅持要離開的話,就讓他離開好了。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遇到這樣的事情都不必勉強。上帝呼召我們,原是要我們和睦相處。 16 你這作妻子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這作丈夫的,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

17 各人應當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,這是我對各教會的吩咐。 18 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,不必消除割禮;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,也不必去受割禮。 19 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,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。 20 各人應當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。 21 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,不必因此而煩惱。不過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,也不要放過機會。 22 因為,如果你蒙召信主時是奴隸,現在則是主的自由人;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,現在則是基督的奴僕。 23 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,不要做人的奴隸。 24 弟兄姊妹,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。

25 關於獨身的問題,主並沒有給我任何命令,但我既然深受主恩,成為祂忠心的僕人,就向你們提供一些意見。

26 鑒於目前時勢艱難,我認為各人最好是安於現狀。 27 已經有妻子的,就不要設法擺脫她;還沒有妻子的,就不要想著結婚。 28 男婚女嫁並不是犯罪,只是有家室的人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,我是盼望你們能夠免去這些苦惱。

29 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時日不多了,從今以後,那些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的; 30 哭泣的,要像不哭泣的;歡喜的,要像不歡喜的;置業的,要像一無所有的。 31 享用世界之物的,不要沉溺其中,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。

32 我希望你們無牽無掛。未婚的男子可以專心於主的事,想著怎樣討主的喜悅。 33 但已婚的男子掛慮世上的事,想著如何取悅妻子, 34 難免分心。沒有丈夫的婦女和處女可以專心於主的事,叫身體和心靈都聖潔;已婚的婦女掛慮世上的事,想著如何取悅丈夫。 35 我這樣說是為了你們的好處,不是要束縛你們,是要鼓勵你們做合宜的事,好叫你們殷勤、專心事奉主。

36 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,女方的年紀也夠大,自己又情慾難禁,就成全他的心願,讓他們結婚吧!這並不算犯罪。 37 如果這人心裡確信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,又能自己作主,打定主意不結婚,這樣做也好。 38 所以,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,但不結婚則更好。

39 丈夫還活著的時候,妻子必須忠於丈夫。如果丈夫去世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再婚,只是要嫁給信主的弟兄。 40 然而,照我的意見,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。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。

婚姻

现在谈谈你们信中提到的事情。男人不结婚是件好事。 不过,因为有性犯罪的危险,所以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妻子,每个女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丈夫。 丈夫应该对妻子尽丈夫的义务,妻子也应该对丈夫尽妻子的义务。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力,这权力在于丈夫;丈夫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力,这权力在于妻子。 夫妻不要拒绝对方的性要求,除非你们为了要全身心地投入祈祷,双方同意在暂短的一段时间里回避同房。然后还是要恢复房事,免得你们缺乏自我控制,让撒旦有机可乘。 我这么说是迁就而不是下命令。 但愿所有的人都像我一样。但是上帝对每个人的恩赐不一样。一个人是这样,另一个人则是那样。

对于未婚者和寡妇,我的话是∶“他们最好像我一样过独身生活。 但是如果不能控制自己,他们应该结婚,结婚总比欲火中烧好。”

10 对那些结了婚的人,我给他们这项命令(这是主的命令,不是我的命令):妻子不要与丈夫离婚, 11 (如果她离了,最好保持独身或与丈夫重归于好。)丈夫也不应该和妻子离婚。

12 我要对其余的人说(这是我说的,不是主说的):如果哪位兄弟娶了不信主的妻子,而她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,他就不应与她离婚。 13 如果哪位女信徒有不信主的丈夫,而他愿与她共同生活,她就不应与他离婚。 14 因为,通过信主的妻子,使不信主的丈夫得以神圣;通过信主的丈夫,使不信主的妻子也得以神圣。如果不是这样,你们的孩子就不干净,但是,现在他们是神圣的。

15 不过,不信主的一方要离婚就让他离吧。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兄弟或姐妹们就是自由的。上帝召唤我们和睦相处。 16 做妻子的,你或许会拯救你的丈夫;丈夫,你也许会拯救你的妻子。你现在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。

按上帝召唤你们的方式生活

17 每个人都应该继续按照主赐给他的方式去生活—即你们受到主召唤时的状况。这是我对所有教会的要求。 18 如果一个人受到召唤时已经受了割礼 [a],他不应该隐瞒。如果一个人受到召唤时还没受到割礼,那么他也不应该接受割礼。 19 一个人是否受到割洗并不重要。重要的是要恪守上帝的命令。 20 每人都应该保持他被召唤时的状态。 21 如果你受到召唤时是奴隶,不要因此而苦恼,但是,如果你有得到自由的机会,就争取自由。 22 因为被召唤时是奴隶的人,蒙召后在主内就成了自由人,他属于主;同样,信主时是自由的人,信主后却成了基督的奴隶。 23 你们这些人是用重金赎买来的,所以不要成为人的奴隶。 24 兄弟们,在上帝面前,每个人都应该继续保持他蒙召时的状态。

关于结婚问题

25 关于未婚的人,我没有从主那里得到什么命令。但是,我对你们谈谈我的意见。因为主赐给了我怜悯,所以,我是值得信赖的。 26 目前的处境艰难,因此,我认为,你们最好安于现状(不结婚)。 27 如果你已有了妻子,不要企图摆脱她。如果还没有结婚,也不要寻找妻子。 28 如果你已经结婚了,你并没有犯罪;未婚女子结婚也没有过错。不过,那些结婚的人在这种生活中会有很多烦恼,我是想要你们摆脱这种烦恼。

29 兄弟们,我想要告诉你们:时间不多了。从现在起,有妻子的人要像不曾结过婚一样; 30 悲伤的人应该表现得仿佛并不悲伤;快乐的人也仿佛并不快乐;买东西的人就当自己不拥有任何东西; 31 充分利用这个世界给他们提供一切的人,就仿佛自己并没有充分利用它一样。因为当今这个世界正在消亡。

32 我要你们摆脱忧虑。未婚的人关心的是主的事,想的是怎样取悦主。 33 结了婚的男人关心的是尘世的事情,想的是如何取悦妻子, 34 他难免不分心。未婚女子或独身女子关心的是主的事业,想的是身心都能侍奉主。但是,结了婚的女人关心的是世俗的事情,想的是如何取悦丈夫。 35 我说这些是为你们好,不是要限制你们。而是为了使你们有正确的生活方式,一心一意地侍奉主,不为其它事情分心。

36 若有人觉得自己对未婚妻举止不得当,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欲,他们需要结婚,他就该去结婚。 37 他不是在犯罪。他们应该结婚。但如果他意志坚定,不受任何压力的影响,并且控制住自己的欲望,因而决定不和他的未婚妻结婚,他也是在做一件好事。 38 因此和未婚妻结婚的人做得对,不与未婚妻结婚的人做得更好。

39 只要丈夫还活着,已婚女子就要受婚姻的约束。但是,如果丈夫死了,她可以和任何想嫁的人结婚,但是她必须在主内结婚。 40 以我之见,她不再婚会更快乐,我相信我也有上帝的灵。

Footnotes

  1. 歌 林 多 前 書 7:18 割礼: 割去包皮。每个犹太人男婴都受到割礼,这是上帝和亚伯拉罕所立的契约的一个标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