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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所 吩 咐 教 训 你 们 的 诫 命 、 律 例 、 典 章 , 使 你 们 在 所 要 过 去 得 为 业 的 地 上 遵 行 ,

好 叫 你 和 你 子 子 孙 孙 一 生 敬 畏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, 谨 守 他 的 一 切 律 例 诫 命 , 就 是 我 所 吩 咐 你 的 , 使 你 的 日 子 得 以 长 久 。

以 色 列 阿 , 你 要 听 , 要 谨 守 遵 行 , 使 你 可 以 在 那 流 奶 与 蜜 之 地 得 以 享 福 , 人 数 极 其 增 多 , 正 如 耶 和 华 ─ 你 列 祖 的 神 所 应 许 你 的 。

以 色 列 阿 , 你 要 听 ! 耶 和 华 ─ 我 们 神 是 独 一 的 主 。

你 要 尽 心 、 尽 性 、 尽 力 爱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。

我 今 日 所 吩 咐 你 的 话 都 要 记 在 心 上 ,

也 要 殷 勤 教 训 你 的 儿 女 。 无 论 你 坐 在 家 里 , 行 在 路 上 , 躺 下 , 起 来 , 都 要 谈 论 。

也 要 系 在 手 上 为 记 号 , 戴 在 额 上 为 经 文 ;

又 要 写 在 你 房 屋 的 门 框 上 , 并 你 的 城 门 上 。

10 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领 你 进 他 向 你 列 祖 亚 伯 拉 罕 、 以 撒 、 雅 各 起 誓 应 许 给 你 的 地 。 那 里 有 城 邑 , 又 大 又 美 , 非 你 所 建 造 的 ;

11 有 房 屋 , 装 满 各 样 美 物 , 非 你 所 装 满 的 ; 有 凿 成 的 水 井 , 非 你 所 凿 成 的 ; 还 有 葡 萄 园 、 橄 榄 园 , 非 你 所 栽 种 的 ; 你 吃 了 而 且 饱 足 。

12 那 时 你 要 谨 慎 , 免 得 你 忘 记 将 你 从 埃 及 地 、 为 奴 之 家 领 出 来 的 耶 和 华 。

13 你 要 敬 畏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, 事 奉 他 , 指 着 他 的 名 起 誓 。

14 不 可 随 从 别 神 , 就 是 你 们 四 围 国 民 的 神 ;

15 因 为 在 你 们 中 间 的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, 惟 恐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的 怒 气 向 你 发 作 , 就 把 你 从 地 上 除 灭 。

16 你 们 不 可 试 探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, 像 你 们 在 玛 撒 那 样 试 探 他 。

17 要 留 意 遵 守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所 吩 咐 的 诫 命 、 法 度 、 律 例 。

18 耶 和 华 眼 中 看 为 正 、 看 为 善 的 , 你 都 要 遵 行 , 使 你 可 以 享 福 , 并 可 以 进 去 得 耶 和 华 向 你 列 祖 起 誓 应 许 的 那 美 地 ,

19 照 耶 和 华 所 说 的 , 从 你 面 前 撵 出 你 的 一 切 仇 敌 。

20 日 後 , 你 的 儿 子 问 你 说 : 耶 和 华 ─ 我 们 神 吩 咐 你 们 的 这 些 法 度 、 律 例 、 典 章 是 甚 麽 意 思 呢 ?

21 你 就 告 诉 你 的 儿 子 说 : 我 们 在 埃 及 作 过 法 老 的 奴 仆 ; 耶 和 华 用 大 能 的 手 将 我 们 从 埃 及 领 出 来 ,

22 在 我 们 眼 前 , 将 重 大 可 怕 的 神 迹 奇 事 施 行 在 埃 及 地 和 法 老 并 他 全 家 的 身 上 ,

23 将 我 们 从 那 里 领 出 来 , 要 领 我 们 进 入 他 向 我 们 列 祖 起 誓 应 许 之 地 , 把 这 地 赐 给 我 们 。

24 耶 和 华 又 吩 咐 我 们 遵 行 这 一 切 律 例 , 要 敬 畏 耶 和 华 ─ 我 们 的 神 , 使 我 们 常 得 好 处 , 蒙 他 保 全 我 们 的 生 命 , 像 今 日 一 样 。

25 我 们 若 照 耶 和 华 ─ 我 们 神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诫 命 谨 守 遵 行 , 这 就 是 我 们 的 义 了 。

最大的誡命

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吩咐我教導你們以下的誡命、律例和典章,以便你們在將要佔領的土地上遵行。 這樣,你們就會得享長壽,你們及子孫就會終生敬畏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遵守祂藉我吩咐你們的一切律例和誡命。 以色列人啊,你們要留心聽,謹慎遵行,以便你們在那奶蜜之鄉可以凡事順利、子孫眾多,正如你們祖先的上帝耶和華給你們的應許。 聽啊,以色列人,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,耶和華是獨一的。 你們要全心、全意、全力愛你們的上帝耶和華。 要將我今天吩咐你們的話牢記在心, 並教導你們的兒女,無論在家在外,或起或臥,都要講論這些律例和誡命。 要把它們繫在手上、戴在額上作記號, 要寫在城門上和自家的門框上。

10 「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將帶你們進入祂向你們祖先亞伯拉罕、以撒和雅各起誓要賜給你們的土地。那裡的宏偉城邑不是你們建造的, 11 滿屋的美物不是你們積攢的,井不是你們挖掘的,葡萄園和橄欖樹也不是你們栽種的。你們在那裡吃飽喝足之後, 12 要小心,不可忘記把你們從受奴役之地——埃及救出來的耶和華。 13 要敬畏你們的上帝耶和華,事奉祂,憑祂的名起誓。 14 不可隨從周圍各族的神明, 15 免得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向你們發怒,把你們從世上消滅;因為祂住在你們當中,祂痛恨不貞。

16 「不可像在瑪撒那樣試探你們的上帝耶和華。 17 要謹遵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們的誡命、法度和律例。 18 你們要做耶和華視為正與善的事,以便你們可以凡事順利,得到耶和華起誓賜給你們祖先的佳美之地, 19 趕出所有敵人,正如耶和華所言。

20 「將來你們的子孫會問,『我們的上帝耶和華給你們頒佈這些法度、律例和典章是什麼意思?』 21 你們要告訴他們,『我們曾在埃及做法老的奴隸,耶和華用大能的手領我們離開埃及。 22 我們親眼看見耶和華行偉大而可畏的神蹟奇事,懲罰埃及和法老全家。 23 祂帶領我們離開埃及,為要把我們帶進祂起誓賜給我們祖先的這片土地。 24 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吩咐我們遵守這一切律例、敬畏祂,以便我們可以常常受益,生命無憂,正如今日的情形。 25 如果我們按照我們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,在祂面前謹遵這一切誡命,我們便被算為義人。』